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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环资案件将启动“三审合一”模式
来源:新华网 | 作者:hssdst | 发布时间: 2021-12-27 | 34895 次浏览 | 分享到:

新华网西安12月27日电(记者李浩)记者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为了有效解决法院环资审判因受案范围不统一造成的审判机构不够健全、司法理念不够统一、审理机制不够完善、裁判标准不够规范、统计口径不够系统等问题,2022年1月1日起,陕西法院将在全省实行《陕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受案范围(试行)》(以下简称《受案范围》)。

据统计,2019年陕西法院共受理刑事、民事、行政环境资源类案件3390件,2020年这一数据为4366件,同比上升28.8%,2021年仅1月至11月共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4620件,环资案件呈逐年跃升态势。

此次受案范围调整主要有:刑事案件中侵害生态环境法益的犯罪、侵害自然资源法益的犯罪等16个罪名;民事案件中涉及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侵权责任纠纷、物权纠纷、合同纠纷、公益诉讼等30个案由;行政案件中涉及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林业、水利等主管部门为被告的行政案件,增加了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作为受案范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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