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上午9点40分左右,环卫工人王秀兰在106国道南村市场路段清扫路面时捡到一部手机。为确保既能及时将手机归还失主,又不影响保洁工作,她向班组长汇报后,就继续在原地附近作业,以便等候失主。不多时,失主打来电话,王秀兰立即与之约好地点,经核实无误后,将手机物归原主。面对失主真诚的道谢,王秀兰说:“这是我应该做的!”
“不是我的东西我不能要!”王秀兰从事环卫工作5年里,每次捡到市民丢失的东西,她都一一归还失主。
通讯员 闵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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